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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東有位「熟女」愛裸泳,將台東視為裸泳天堂!她從 31 歲第一次裸體下海,到現在 45 歲了仍樂裸不疲,一絲不掛遊遍台東的野溪、溫泉、大海,甚至海拔 3000 公尺的湖泊。
曾經當過心理諮商「張老師」的潘纓花,不只自己裸泳,還號召友人一起到大自然解放,拍下一張張肉體與山水合一的照片,集結成冊,自己出版了「裸,身體的十年對話」,圖文並茂介紹裸泳的心得。
為自己身體 留下全紀錄
潘纓花 1994 年跟兩位朋友到東海岸石梯坪海邊,望著海水竟興起脫光衣服的衝動,於是第一次在洗澡以外的時間全裸,還請朋友拍照,奇妙的經驗,從此遇水必裸,裸必拍照,為自己的身體留下全紀錄。
她曾傾聽別人的苦惱,幫助他人走出生命的困境,但自己也曾走入愛情漩渦難以自拔,直到在蘭嶼海岸裸泳,才徹底擺脫悲傷,藉著水,來親近自己的身體,紓解壓力,自此愛上裸泳。
海洋是與她肉體接觸的常客,台東的山水純淨,特別適合裸游,知本溫泉、綠島的海底溫泉、南橫山區的粟松、轆轆等野溪溫泉,她也不在意眾目睽睽;她參加溯溪隊,也裸游勇闖知本大峽谷;有回跟著一群布農族學童攀登海拔約 3000 公尺的嘉明湖,她當然也不錯過肉體浸淫高山湖泊的滋味。
潘纓花在友人圈裡裸游出名,在她的鼓吹下,胖的、瘦的、老的、少的朋友跟著她盡褪衣衫入水。今年 55 歲的趙雯斐是潘纓花的資深「裸友」,她說,其實自己 20 出頭時就曾在蘭嶼的大海裸泳,遇到纓花時一拍即合。她說,在大自然裡,沒有束縛的感覺很棒!
在大自然裡 衣服是多餘
「 吉米」是潘纓花的兩位裸泳男伴之一,是旅行社的領隊。他說,3年前,兩男兩女相偕到野溪散心,他與纓花是其中的兩個,纓花衣服脫光了就下水,他反而穿穿脫脫,最後下水了,另兩位同伴不敢脫,幫忙拍照。這次的經驗,讓他覺得,在大自然裡,衣服是多餘的!
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長羅光中指出,裸泳只要不是在公眾常出入地點,或意圖使人觀賞,一般而言不致觸犯妨害風化罪。
肉體是「葷」的 「素」水待會取
在潘纓花的鼓吹下,裸泳同好將近 30 人,當中有公教人員,甚至現役女軍官,多數是女性,只有兩位男人。她坦言自己喜歡在大自然裡享受性愛,但大家在裸泳時,反而是以純淨心態裸裎相對。
她說,裸泳在很多國家都是平常的事,台灣雖無此風氣,但她週遭的友人大都很自然地接受,大家有了第一次體驗後,再向友人介紹,所以她的裸泳同好擴及全台各地,來自各行各業,一到台東的大自然,很自然地脫衣下水。
不過,也有朋友視她為「怪胎」,有一回跟一群友人到卑南鄉山區的大南溪露營,當然也裸體下水,結果,一位修行的「師兄」本欲取水煮飯,見狀打住,原來他認為肉體是「葷」的,待她上岸 5 分鐘後才肯重取「素」水。
潘纓花說,她們選擇的裸游地點大都是海邊、山溪,就算是在公共泳池,基於尊重他人及法律,只有自家人時才會全裸。
就算偶爾被外人看到,也自然以對,倒是有一次在蘭嶼裸泳時,有個男人躲在礁巖「偷窺」,她並未刻意遮掩。她說,如果他想看,只要晚上睡得著,她也「OK」!
潘纓花說,在大自然的情境裡,一群人裸游其實不容易產生生理衝動,但她會欣賞別人的每一寸肉體,不論胖瘦,她覺得每個女人的裸體都很美。眾人裸裎相見,會談心談性,但不會有性愛式的肉體接觸。
2008.04.14 自由電子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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