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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知道,最近 Facebook 上掀起 FreetheNipple 運動,參與者多為女性,不畏被檢舉,紛紛貼出自己的上空照,衝撞禁止「露點照」的相關規定。
這個運動引起諸多討論,現任《眉角》雜誌編輯的劉美妤約了彩妝師友人鏡子(丁德競)一起拍照,響應「解放乳頭」活動,並詢問我願不願意掌鏡?我答應了,後來她們又約了理念一致的林郁璇與宋晉儀。
4 月 10 日晚上,我挑出 25 張照片,後製成黑白照並上傳 Facebook,原本設定成「朋友」才看得到,11 日晚上徵得 4 位模特兒的同意之後,將閱覽權限設定為「公開」,隨即引來上百則分享以及上千則按讚。
《蘋果日報》心記者林志青打電話來,我認為既然要響應這個活動,讓更多人看到是好事,於是接受訪問,並牽線讓他聯繫其他 4 位朋友。但今天起床後看到〈太陽花 5 女將露乳 fb 讓步〉,才知道當女體遇上媒體,結果只有荒腔走板 . . .
2015.04.12 王立柔專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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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一點都不意外,以台灣霉體的水準而言真的就是這樣的結果
腥羶色~是現在霉體的基本功,為了求銷售量~標題內容都與實際會有大的落差
不同的標題~大家的想法就不一樣,標題給了大家先入為主的概念了
後續~大家想法就已受前面影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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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個台灣女人在網絡發放自己的露點相之後,網民反應不一,有指責她們博眼球的,有評論她們身材的,有人身攻擊的。支持她們的人,則多數讚美她們勇敢,勇於展示真實的身體。「人體原本就是最美的。」「你們好美好自然。」「我們已經忘記了,身體是上天賜予的,裸露天然的身體,沒有甚麼可以羞恥的。」……
先不說是不是每一具人體都那麼美,即使美,就應該裸露了嗎?人類在公眾場合不可以赤身裸體,不是因為人體美或者不美,而是不合法。如果有人認為法律不公平,那麼,不是在網絡貼自己的裸露相片,也不是裸身上街,而是要求修改法律。
而且,為甚麼所有天然的人體都是最美的?人類的身體跟面孔一樣,天生就有美醜之分。不但有美醜之分,還有健康與殘缺之分。上天造人的時候並不公正,因為上天不是一部流水作業的機器。人類生而不平等,這是事實,「平等膠」無視事實,一味自我麻痹,追求形式上的偽平等,令人摸不着頭腦。
衣服的其中一項功能是揚長避短,遮蔽身體天然不美的地方,掩飾缺點,突出優點,令當事人更添自信,也令旁觀者賞心悅目。
如果所有男女都可以裸露「天然美」的身體上街,「平等膠」們,你的眼球很誠實,它們會受不了。
2015.04.20 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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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 20 世紀初男女上空都算犯罪。1930 年代前後,紐約州、紐澤西州等地的男性率先推動裸胸,在海灘日光浴時只穿泳褲。不到 10 年就取得重大成果,1936 年美國各州政府、議會陸續修法,男人不但爭取到海灘日光浴的上空權利,其他公開場所脫掉上衣也完全合法。
1986 年左右,紐約市、華盛頓特區開始出現女性抗爭,爭取跟男人平等的上空權利,紐約 7 名女性相約上空野餐,想要凸顯男女不平等問題,也希望下一代能以健康態度接納自己的身體。她們如預期遭逮捕後判刑,有人因此失去工作;但她們不斷上訴,終於在 1992 年 7 月,最高法院判決認定,相關罪名性別歧視。
這份判決影響深遠,後來在其他州陸續有女性發動類似公民不服從運動,藉此推動修法保障女性擁有平等,美國已經有 33 州承認女性上空權利。
2015.05.11 風傳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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